✅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后果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第九十九条有关规定: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审验对象

1、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
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70周岁及以上的驾驶人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审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3、校车驾驶人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持有除AB类的其他驾驶证驾驶人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注意: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可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审验入口:“交管12123”App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原件
*注:校车驾驶人还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审验步骤
1.在线申请:进入“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在“学习教育业务”中选择“驾驶人审验”进行在线办理。
2.审验学习:学习内容为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Copyright © 2026 汽车资讯网
网站展示的汽车及品牌信息和数据,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及品牌方的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客观呈现,仅提供参考使用,不代表网站支持观点;